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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態度! [打印本頁]

作者: 安菲    時間: 2022-12-26 09:11 PM     標題: 態度!

各位大大,請問當你正在做—個必須在當天做完才能下班的工作時(連續好幾天都在做同性質的工作),每次都會有人來叫你去做別的工作(必須要去做才行),因而導致你沒有辦法在下班前做完,必須得要搞到很晚才能做的完也才能下班,那麼你個人還會不會保持好的態度而不生氣或者是直接就態度不好而生氣,是我的話,我會選後者,因為這關係到我能不能準時下班回家休息,各位大大你們會如何選擇!

作者: cocularcho    時間: 2022-12-26 10:03 PM

很晚下班算加班嗎?算的話,22~24點前可以下班,應該也沒差,就賺點生活費。
如果是責任制那就跟主管協商,不想做想換工作就直接說出來吧
作者: wen730909    時間: 2022-12-26 11:41 PM

叫的是主管嗎?
如果不是的話
你平常在公司很好嗎?
如果不是公司的
為什麼要你去做
不是主管派遣的為何要你去做
做多又不會多錢
現在很多老闆就是假借疫情說沒賺錢
要員工少人多做事情
通常我建議這樣你就可以換了
就算疫情過去了
他還是會說這段時間虧損太多
無法多請別人
所以為何叫灌老闆
就是永遠不會滿足
現在認為這樣做他賺的多
以後就會要你無條件這樣做
薪水也才這樣而已
幹嘛把自己身體搞壞了咧
作者: joylin0916    時間: 2022-12-28 09:32 AM

對於當天做完才能下班這個條件基本紹已經違法了
你完全可以拒絕加班,準時下班,除非是承攬合約
因為你跟公司簽訂的勞動契約就是用工時去定義
我比較建議不要用負面的態度去應對他們的要求
理性的分析並告知確實無法做完
也因個人因素無法配合加班
讓對方碰軟釘子會比起衝突要好得多


作者: jelly40    時間: 2023-1-1 12:42 AM

如果不是自己的本職工作就推阿,如果有加班費就加減賺吧
作者: siberlin    時間: 2023-1-1 12:37 PM

我會看人或事情以及合不合理.....
因為我也是遇過常常同事把事情掉給我或者認為這是我應該做的事,這樣種我都不會去做。
跟公司簽訂的勞動契約就是用工時去定義,除了承攬合約外。

作者: 安菲    時間: 2023-1-1 05:08 PM

通常都是被叫去做雜七雜八的事情,而叫我去做這些事情的人,只要我有意見他們就會把主管給搬出來,主管知道了也只會在那裡掙—只眼閉—只眼,當做沒看到也沒聽到,所以根本沒用,我也只能生氣進而導致我態度不好。
作者: aiforever    時間: 2023-1-2 10:32 AM

職場上都有一種晚下班才是認真工作的詭異規則 建議你可以先和老闆溝通這部分的問題
如果這問題是這間公司的常態而你無法接受的話 建議你可以另謀高就不然你只會越來越不開心
待再久問題也不會因此改善 沒有轉圜的餘地我覺得選擇其他工作或許機會來的大一些
作者: never7740    時間: 2023-1-6 11:13 PM

因素太多,看自己想要怎樣的吧,有加班費且自己又想賺也覺得時間無所謂,那就沒差吧,如果是想準時下班有自己的時間,那當然就說清楚。(勞工有權選擇不加班)
作者: oscar1296    時間: 2023-1-9 03:59 PM

這個要看情況而定,如果是主管,那你就必須服從,但是你有沒有思考過一個問題,咱們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主管也被高層壓著,必須在明天出報表呢? 也許不只你加班,他也要加班,或者他讓你加班做事也是無可奈何呢? 人都不希望被限制下班,但是出來社會,除非工作是被分的很細很死,不然難免都會需要加班的,也許加班都已經被當成是常態了,所以,適應這個社會吧
作者: stanleywagor    時間: 2023-1-13 01:48 PM

如果是同部份大家都加,那我也會配合,如果就只要求我一個人加,久了一定不爽..憑什麼團體作業,變個人承擔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23-2-8 08:32 PM

本帖最後由 arleekurt 於 2023-2-8 08:32 PM 編輯

我個人是會看本職務對公司的需求性在哪,如果剛好職務在滿足公司運作的需求下因此加班導致延遲下班,那我是覺得很正常,個人現今這段時間工作屬於倉庫管理,所以很容易因為臨時需求更改或者等待造成下班時間不定,但還是認為本來就該把事情做完才離開是沒錯的,況且加班也是有領加班費的也沒什麼好抱怨。如果未來我真的因為經常性如此導致影響某階段的個人生活需求時,要不就是提出內部職務更換需求或者就是離職而已~ 工作本來就是很難盡善盡美的~
作者: james1100222    時間: 2024-5-15 07:56 PM

當然是態度好好地與對方說
我的事情忙完之後 還有時間我再忙你的囉~

作者: block2009    時間: 2024-5-15 09:43 PM

要做多餘工作可以向主管提出異議
請雙方互做重要工作彼此支援應是不為過
主管不會偏袒雙方以免難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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