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組成碳費費率審議會審議及訂定碳費費率,環境部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公開接受各界推薦學者專家擔任碳費費率審議會第1屆委員,委員任期共2年。
環境部說明,113年開始碳費徵收對象的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將納入計價,並於明(114)年繳交;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8條規定,碳費的徵收費率將由碳費費率審議會審議後,送該部核定公告。
環境部前已於112年12月1日訂定發布「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依該要點規定,審議會召集人為環境部次長、副召集人為該部氣候變遷署署長,委員人數為19人到23人,將由部長遴聘機關代表、民間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其中政府機關以外之委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二,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以儘可能將各領域的代表及意見納入,並符合性別平等精神。
為遴選該審議會學者專家委員,環境部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公開接受各界推薦學者專家,並將分為「環境」、「能源及資源」、「經濟及財務會計」及「法律」等4類專長領域;為利後續遴聘作業順利,該部也請推薦人先徵得受薦人同意後再行推薦。
環境部表示,碳費費率為各界十分關切之議題,亟需具有相關學術專長及經驗之學者專家參與討論,該部誠摯邀請各界踴躍推薦優秀專業人才擔任審議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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