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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冰箱食物常被偷吃…她偷加瀉藥抓人 「學姐整晚拉不停」怒嗆:告死妳][奇摩新聞][113.3.24] [打印本頁]

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24-3-24 11:31 AM     標題: [冰箱食物常被偷吃…她偷加瀉藥抓人 「學姐整晚拉不停」怒嗆:告死妳][奇摩新聞][113.3.24]

[周刊王CTWANT] 放在公共冰箱的東西,最怕被其他人偷拿走享用,因此不少人會出奇招。一名網友抱怨,因為冰在冰箱的東西很常被偷拿走,因此在調味乳裡面放了瀉藥,誰知學姐拿去喝後拉肚子,事後竟揚言要告她,讓她又害怕又傻眼。
原PO在《匿名公社》表示,跟同學在外租雅房,是整棟透天分租,一共有5間房間,只認識隔壁同系的同學,其他室友是學姐和別系的,而他們的冰箱、廚房、客廳和廁所都是共用,因為東西放冰箱很常被偷吃,想買小冰箱放房間,房東又不准,所以自己參考了網路上網友的建議,在調味乳裡加磨粉的瀉藥。
原PO透露,到了晚上,住3樓的學姐就狂拉肚子,學姐跟她朋友就跑來找她理論,質問她加了什麼東西在裡面,「我不知道事情嚴重性,小小嘲笑她們亂喝別人的東西活該,然後她們就半夜去急診,還請了診斷書,今天就聽跟我一起租的同學說學姐要告我,因為他們找我理論時有錄音、錄影,我有承認調味乳是我的還幸災樂禍。」
原PO無奈嘆,「可是不是自己的東西本來就不該吃不是嗎?真的會成立嗎?我很怕我爸媽知道,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因為要減肥,所以放了點瀉藥,哪知道那個小偷偷喝了」、「說自己便秘要吃的就好了」、「下次直接加酵素就好,一樣拉到不要不要的」、「就跟小偷摔死了,家屬還吿被害人的意思一樣」、「應該直接告訴爸媽,這個事情根本是對方問題,然後想要威脅妳拿錢解決,妳千萬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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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實在是太誇張了,在自己食物裡加瀉藥報復偷吃的人這樣也不行,是她自己要偷吃的怎可以怪罪被偷吃者!?



作者: zogol    時間: 2024-3-24 02:46 PM

出手就要又重要狠,加毒藥就說要自殺用的,學姐拿命來賠吧
作者: kingnai    時間: 2024-3-24 04:15 PM

還好是放瀉藥不是春藥,否則隔壁棟的男生整夜不用睡了~~~
作者: george863408    時間: 2024-3-24 05:06 PM

這好比一個竊車賊偷了一台煞車不良的車,然後開車出了車禍然後要告車主..…..
作者: 笶豔文    時間: 2024-3-24 05:23 PM

有錄音就比較麻煩,如果沒有承認是故意設計小偷,那是不會有任何法律責任,但如果有錄音舉證是已知道、預期後果,那就可能涉及傷害罪。
一方是竊盜罪,一方是傷害罪,真打起官司恐怕兩敗俱傷⋯

作者: victorlion71    時間: 2024-3-24 05:26 PM

這種也可以告她竊盜啦
自己都承認了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4-3-24 05:55 PM

我還是覺得加的好 我就是喜歡吃瀉藥怎樣啊
作者: djo6j86j86    時間: 2024-3-24 06:38 PM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還是要多方衡量
作者: 金凱杜    時間: 2024-3-24 08:51 PM

別人打開過的東西她也要拿去喝是有多沒錢買阿
作者: YTEen    時間: 2024-3-24 09:43 PM

妙啊,看她還敢不敢偷吃東西
作者: pili730422    時間: 2024-3-24 10:18 PM

如果我是事主,歡迎該學姊去告,我在『自已的』飲料裡加瀉藥,飲料是我本人合法購買並擁有主權,瀉藥也是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的合法藥物,不要說加瀉藥,我在『自已的』飲料裡加醬油、加辣椒、加墨汁、加95無鉛,都不違法

但該學姊卻實實在在的犯了竊盜法,而且還蠢得錄影錄音,把自已違法的證供保存下來,一但告上警局,任何一個警察,就算是剛畢業的菜鳥,都是優先法辨該學姊

先聲奪人,錄音錄影,不代表你就是正確的一方,用來唬人就可以,遇上夠冷靜的或有一定社會經驗的,誰理你

不過一種情況下,我就可能犯法,就是該冰箱是房東的財產,並賦予房客共同使用,在明知此前題的情況下,我並未在其中自已的財產也就是該飲料註明顯眼的標示宣示主權,舉例來說就是最常見的在包裝上寫名字之類的,沒做到應告知而未告知的義務,就有可能觸犯過失傷害罪了
作者: lancerseven    時間: 2024-3-24 10:31 PM

有看到這新聞 真心覺得放的好啊!!!
作者: Luckyiop    時間: 2024-3-25 01:20 AM

這樣我記得是無刑責吧
反倒是學姊會因小額偷盜被判罰吧
作者: Chand123456    時間: 2024-3-25 07:38 AM

這個觀念厲害了
當小偷時在房子內滑倒
怪屋主地板太滑???

作者: georgeyu    時間: 2024-3-25 12:14 PM

阿 你就傻啊~!!!
幹嘛承認?! 就說不知道就好了~順便質問為什麼你喝了我的牛奶???!!! 還可以當場抓賊~!!!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2024-3-25 02:25 PM

這可以考慮告恐嚇.
因為自己的東西被偷吃,對方是有侵占之類的,可提告=如果她要告,等於是自爆
如果想贏,不能妥協.
不過無法住在一起了,免得被報復.

順便想著,有店家賣菜刀,客人拿起來自殺,家屬告店家過失殺人成立嗎?
又或者被拿走打火機去放火,店家有共犯罪名的可能?
覺得法官只要不遇到政治干擾,腦袋都是清楚的
作者: 天下第一站    時間: 2024-3-25 03:00 PM

不反省自己偷喝別人,還有理怒罵別人。
作者: yahourt    時間: 2024-3-25 04:47 PM

標準的作賊喊抓賊
直接回
妳不偷吃就沒事了,還有臉反過來告人喔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24-3-25 08:26 PM

靠杯 加瀉藥 ???

看來怨念頗重 !!!
作者: tgfm18yayawu777    時間: 2024-3-25 09:14 PM

俺怎麼聯想到一部香港老電影

兩個混混強暴一個喝醉的舞小姐

然後中鏢了
作者: ski101060101060    時間: 2024-3-25 10:29 PM

小偷還這樣...很沒水準...哈哈阿
作者: KENNYG811    時間: 2024-3-26 02:51 PM

沒死都好解決  不就是瀉藥又不是老鼠藥
作者: tknwo    時間: 2024-3-26 09:26 PM

有錄音?就算有錄音又如何?有錄到關鍵字嗎?
這種人就是虛張聲勢,欺善怕惡,最好的處置方式就是賞對方幾巴掌

作者: morlder4    時間: 2024-3-26 09:44 PM

這個去提告一定可以成立

別人犯罪  不代表你就可以對他犯罪




作者: bajiman    時間: 2024-3-26 09:55 PM

真是太好笑了
竟然還有這樣想告人的
作者: bill39398    時間: 2024-3-26 10:11 PM

真不知道對方要用哪種說法去告
因為我偷喝別人的東西 害我拉肚子?
自己承認"偷"
竊盜是公訴罪 無法撤銷  
作者: cg715024    時間: 2024-3-27 02:11 AM

偷人東西吃就要承擔風險
被偷的又不是傻子 次數多被惹火了 自然會反擊

作者: f26718741    時間: 2024-3-27 03:08 AM

果真讓人開心,對這種貪小便宜這方法算是小逞罰了
作者: mingru1982    時間: 2024-3-27 11:50 PM

很大快人心阿...放毒藥就不行了~
作者: freedomx10akl    時間: 2024-3-28 08:59 PM

本帖最後由 freedomx10akl 於 2024-3-28 09:00 PM 編輯

這種作賊喊捉賊的良好習慣完美契合某獨裁政權的三觀
這位學姊不入牆真的對不起牠的才能
作者: ga033661    時間: 2024-3-28 10:47 PM

真老實難怪要吃你的
假裝一下就能過去的事
應該能告他偷竊吧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24-3-29 01:58 AM

現在的小偷都比較不要臉阿
作者: biglusnake    時間: 2024-3-29 02:26 AM

要馬唬爛 要馬法盲 這種根本連起訴都不可能zz
作者: woendye    時間: 2024-3-29 07:17 AM

錄音的話,也就証明了他偷喝了你的東西,屬於竊盜

互相傷害,剛剛好,必竟你也做了,敢做,就不要怕後果
必竟出來混的(不是黑社會)總是要還的,現在沒發現,不代表以後不會發現

真想報仇,請將飲料放到壞掉冰進去吧()...開玩笑的,請不要照做

拉拉肚子是小,要命了後悔都來不及
作者: u159780    時間: 2024-3-29 09:13 AM

現在小孩這麼可怕
都是要你死的
作者: YOYO520HBK    時間: 2024-3-29 03:46 PM

所以說幹嘛偷吃別人的東西呢

下次請改進囉偷吃是不對的啦





作者: slickers    時間: 2024-3-29 06:41 PM

it is not right to steal other's belongs first.
作者: mp701171    時間: 2024-4-2 09:57 PM

阿就互相傷害呀,
反正我東西本來就自己要吃的,
你自己偷去吃到拉肚子,
怪我囉。
作者: proket    時間: 2024-4-2 10:35 PM

就讓她告啊,告不成的,當法律無法保護自己的時候,就只有自己能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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